婚前全款房加名有用吗,具体应如何规定?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婚前全款房加名,可以视为是一方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给另一方,因为不动产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双方可以共同共有,还是会按照出资额进行比例划分,因此即使加名,也不能完全就平分。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婚前房产加名具体的办理流程是:如全款购买,则直接交纳手续费,向房产交易中心提交加名过户申请;如贷款购买,则需办理赠与公证,经该房的贷款行同意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公证书到房产交易中心补交相应的产权部分税费,办理添加共有人手续。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